春节前,民政局贯彻落实保定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、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扎实开展节前救助工作,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快乐、祥和的的春节。一是精心组织,认真研究部署春节前救助准备工作。民政局长亲自组织,专题研究节前救助方案,确保救助工作不落一户、不丢一人,实现救助全覆盖。二是制定方案,明确各项救助的内容、条件、范围,保证救助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三是入户调查核实情况,根据调查结果合理确定救助对象。四是进行集中救助。春节前,以乡镇(办)为单位从民政局领取救助物资,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集中发放。五是完善手续,推行建册立卡制度。加强灾民救助的规范化管理,统一编制《灾民救助花名册》,根据花名册发放《灾民救助卡》,救助对象领取款物时,在花名册上签字、盖章,同时在救助卡上登记。总的要求是户有卡、村有册、乡(镇)有帐,民政局有灾民档案,切实将救助物资发放到受困群众手中。据统计,此次集中救助共支付救助资金35万元,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,维护了社会稳定。 |